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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电百万度 被重判11.5年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2007-09-19 08:44:59


    本网讯 在不到一年时间里窃电近百万度,盗窃电能金额达到21万余元。9月18日,被告人罗贵清因大肆盗窃电能而被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的判决正式生效。
    被告人罗贵清系延平区西芹镇某村村民,2002年开始承包南平市某公司电冶厂,主要使用电炉治炼锰钢,是当地一家耗电大户。罗贵清为了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自2006年2月开始,在所承包的电冶厂内用串联原理进行窃电,06年7月,罗贵清又从他人处学来更为隐蔽的窃电方法,从变压器的电表箱里面直接进行窃电。2007年1月南平市电业局巡查人员发现罗的工厂产量与用电量明显不符,遂向公安部门报案。经查罗贵清从2006年2月到2007年1月23日期间,共计盗窃生产电能总价值为人民币217352.43元。据电力部门测算,罗贵清盗窃的电能达到百万度以上。另查明,被告人罗贵清为了达到窃电而不受惩罚的目的,向电业局一相关人员行贿2万元。
    2007年9月7日,延平区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贵清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并责令被告人罗贵清退出其盗窃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17352.43元返还失主南平市电业局。判决后被告人罗贵清未提出上诉。(林永青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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